陕西省体育场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陕西省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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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场坐落在西安市南二环长安立交西北部,长安北路和朱雀大街之间,1952年开建,1954年12月落成,始称“西北人民体育场”,1971年后改称“陕西省人民体育场”(简称省体育场),其中田径场和看台(含足球场)是省体育场最早的设施。

其后,陆续增建综合练习房、比赛馆等其他体育设施。 田径场看台(内含足球场)为体育场主要建筑,为石混结构,可容纳4万名观众,有27个出入口,主席台在西面正中,分上下两层,设运动员、裁判员更衣室及贵宾休息室等。田径场看台外有东、西、北三个大通道,专供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大型车辆出入。田径场有8条400米标准跑道,内含草皮足球场,场地面积为100×70平方米。1983年田径看台四角增建七层灯塔,每塔高约49米,上六层安装照明灯光,夜间可进行比赛。 [1-2] 除田径看台及增建的综合练习房等大型体育设施外,60年代后,陆续增建体操房(1963年建)、举重房(1972年建)、篮球房(1972年建)、排球房(1974年建)、乒乓球房(1980年建)、武术房(1985年建)等体育训练设施。1982年在田径看台东南角新建旱冰场;将东北隅原风雨操场改建为室内比赛馆,可容纳2500名观众,比赛场地面积30×23平方米,适于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等比赛。


至1990年底,省体育场已成为多功能的综合性体育场,适于国内外田径、足球等重大体育比赛及大型群众集会。1994年,西安市在成功申办1999年全国城市运动会(现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前身)后,为了兑现申办时的承诺,需在市区内兴建一座5万人以上的综合性现代化体育场,后经两年的策划及选址,最终决定在老省体育场的基础上拆除重建。1996年,由省政府投资2.5亿元,为第四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兴建的主会场陕西省体育场重建工程正式开工,建筑面积达9.7万平方米。整个建筑物为椭圆形钢筋砼框架结构,是多功能综合场馆,占地面积48886平方米,可容纳5万观众的足球田径场,各类功能、设施齐全。 


陕西省体育场具有国际标准塑胶跑道,采用美国冷季草的草坪,是原甲A国力、中超浐灞的主场,并具备140平方米全彩显示大屏。荷兰飞利浦场地灯光和美国EV音响等先进的配套设施及器材。可开展田径、足球等各种体育项目的训练、培训、竞赛等活动,同时也可举办各类大型的音乐会。